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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红色之约”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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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海丰县旅游风光摄影大赛,丰富纪念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建立 80 周年的活动内容,展示海丰县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开发成果,打响海丰 “ 红、蓝、绿、古 ” 四色旅游品牌,提高海丰旅游知名度,促进海丰旅游经济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 省旅游协会旅游文化传播委员会 海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县旅游局 协办单位: 县摄影家协会 县旅游发展总公司 莲花山度假村 成立海丰县“红色之约 ” 旅游风光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主 任:吕珠龙(县政府) 副主任:古友新(县政府办)、蔡毅坚(县旅游局) 、任 丰(省青摄协)、 黄国伟(省青摄协) 、林凤仪(省青摄协) 成 员:杨爱妮(县旅游局)、黎斯凯(县旅游总公司) 陈生正(县政府办)、蔡阳山(莲花山度假村) 卓 子(县摄协)、胡家驹(县旅游局)。 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邀请确定。 大赛办公地点设在海丰县旅游局。联系电话: 0660-6600848 。 海丰县投稿地址:海丰县南二环路旅游局。 联系人:杨爱妮( 13500085603 ),胡家驹( 13927933345 )。 广州市投稿地址:广州市天河路 371 号隆德大厦三楼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20 — 38800918 、38862277 三、活动时间 2007 年 9 月 6 日 至 11 月 21 日 具体活动时间: 大赛启动: 2007 年 9 月 6 日 集体采风: 2007 年 9 月 22 - 23 日 截稿时间: 2007 年 10 月 18 日 评选时间: 2007 年 10 月 27 日 布展时间: 2007 年 11 月 10 日 - 18 日 颁奖仪式: 2007 年 11 月 20 日 2007 年 11 月 21 日 ,特邀部分获奖者及评委参加纪念活动 活动时间如有变动,以组委会临时通知为准。 四、参赛对象 有意参与该项比赛的摄影爱好者,地区、户籍不限。(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赛) 五、作品内容 以海丰 “ 四色 ” 旅游为主体、以 “ 魅力海丰 ” 为主题,充分展示海丰这块红色土地的人文风光和海丰旅游开发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六、作品要求 1 、以艺术摄影创作来反映主题内容。 2 、风格、体裁、参赛数量不限,黑白、彩色照片皆可。照片规格为 8R ,请勿装裱。彩色反转片、数码相须制成照片送稿,不收电脑合成照片。如使用数码相机须 600 万像素以上,单幅原始电子文件须 18 兆以上。组照作品为 4—6 幅一组,每一组算作一个作品,并请粘贴在一起。 3 、每幅作品背面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4 、曾获奖作品不得参赛。 5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交足够放大制作照片的数据和精度电子文件)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寄送到或因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要求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空额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替补。放大制作后,原底(包含反转片、电子文件)退还作者。 6 、获奖作品由组委会函告作者,并由组委会在指定地点展出,同时在海丰旅游网和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网站展览。 7 、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宣传等),且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自负。 8 、参赛的作品一律不退还。 七、奖项设置 金奖 1 名,奖金 5000 元。 银奖 3 名,奖金各 2000 元。 铜奖 6 名,奖金各 1000 元。 优秀奖 10名,奖金各 300 元。 入围奖 80 名,奖金各 100 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 八、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为自行创作阶段。时间为 2007 年 9 月 6 日 至稿件截止日前。摄影爱好者自行到我县景区景点进行摄影创作,其费用由摄影爱好者自行解决,组委会只负责景区景点门票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阶段为集体采风创作阶段。时间为 2007 年 9 月 22 日 —23 日。凡有意参加集体采风者,请于 9 月 15 - 18 日通过电话向组委会报名并由组委会确认应邀身份(资格)。应大赛组委会邀请的 100 名摄影爱好者或专家于 22 日上午 10 时至 12 时到海丰县莲花山度假村报到, 22 日下午和 23 日上午统一乘车分赴全县主要各景区景点集体创作, 23 日午餐后各自返程(往返费用自负)。 活动日后要补拍凭参赛证可获 5 折住房及景点门票优惠。 第三阶段为评选阶段。时间为 2007 年 10 月 27 日 。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分列出各奖励等级,随后在海丰旅游网站( www.hflyw.cn )和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网站 (gdyphoto.gznet.com) 公布获奖名单。 第四阶段为展览颁奖阶段,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中下旬。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于 2007 年 11 月中下旬在海丰旅游网站和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网站展示获奖作品。同时在指定地点进行展览。 2007 年 11 月 20 日 举行颁奖仪式。 注明:省青摄协决定租车集中去,车费自付,计算后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网站或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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