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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 55 周年社庆系列活动之

《广州日报》 “我爱广州 创意广州” 影像大赛

 

“我爱广州”体验之旅启动暨“创意广州”开镜仪式流程安排

8:30-9:00 流程预演,学生9:00前全部到位

9:00-9:30 拍新闻照(拍摄亮点:活动现场分为签到区、嘉宾区、舞台区、祝福板区和巡游车队列区,其中祝福板供来宾和学生们签名留言祝福广州和广州日报,巡游车队为12辆统一喷有“我爱广州”图案的公交车,而舞台区后面有一个巨大无比的“我爱广州”广告地帖,这些现场环境布置都适合拍摄;另外,9点到9点半间,400个统一穿着印有“我爱广州”logo衣服的学生,将会以巨大的广告地帖为背景在广场前变换队列,供摄影师拍照创作。

9:30 仪式开始

9:30-9:45 司仪开场+领导致辞
领导致辞顺序:广州日报、一汽巴士、广州大学

9:45-9:50 大学城学生代表发言

9:50-10:10 “我爱广州 创意广州”开镜仪式
司仪简单介绍影像大赛活动
邀请三方领导、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主席以及赞助商代表上台开镜(此时有安排6台影像机供来宾按快门,同时放礼炮)

10:10-10:15 司仪宣布发车

10:15 领导授牌发车

10:20 400学生分赴12辆公交车,然后走a线或b线进行体验之旅,车上有专门的导游和导游词,途中还将进行抽奖。(摄影师可随车拍摄,有意者请联系张丽娟15902023669)

 

手机、相机、DV机……快带上你的“七种武器”,一起用镜头和创意发现最美的广州!……【详情】

详情:
《广州日报》55周年社庆系列活动之
《广州日报》 “我爱广州 创意广州” 影像大赛
1.大赛主题:“我爱广州 创意广州”
2.大赛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7年12月16日
3.大赛主办方:广州日报社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4.大赛形式:
参赛者可用DV、相机或者手机等拍摄工具,以《广州日报》55周年社庆活动LOGO“我爱广州”标识为必要元素,运用创意性的拍摄手法和表现形式,完成参赛作品,以表达参赛者对广州独特文化和魅力的热爱。
活动将由主办方广州日报社和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成立大赛专业评委会,从立意表达、拍摄手法、表现形式等各个角度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并给予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颁发有主办方盖章认证的获奖证书。(随机抽取的参与奖除外)

5.点击下载 “我爱广州”标识
【详情】 “我爱广州”标识是《广州日报》在创刊55周年社庆活动中专门推出的活动标识,在2007年11月12日的“我爱广州”座谈会上正式揭幕。这一标识的设计理念来自中国传统文化的“印章”,用红底白字“印”出“我爱广州”的“英文缩写版”,外形及内涵均别具特色。
“我爱广州 创意广州”影像大赛的参赛者,可以从以下渠道获取“我爱广州”标识:
1.12月1日,在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幸运楼饮食集团、广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青宫电影城、金海马家居、香江家居、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金马旅行社等八大商家的连锁网点处,以及大学城广州大学校区处,均有《广州日报》工作人员派发“我爱广州”海报和饰品等。具体地点请参见此图。
2.进入大洋网(www.dayoo.com)“广州日报创刊55周年社庆活动”专页,点击页面上的“下载LOGO及广告”
3.户外广告:在东风东路、西湖路广百百货对面、江南大道中广百百货对面三地均有《广州日报》创刊55周年“我爱广州”大型户外广告

6.作品提交方式:
在2007年12月16日23:59前,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将作品提交至主办方。每位参赛者所提供作品最多不超过5件。作品可以是一幅图片或视频,也可以是表现同一主题的有关联的一组图片或视频。同时请附上姓名、性别、身份证、邮箱、联系电话、地址以及不超过800字的相关文字说明。
具体提交事项如下:
1)通过网络方式传送:可登陆大洋网(www.dayoo.com),进入“广州日报创刊55周年”专页,点击“我爱广州 创意广州” 影像大赛中的“我要参赛”,即可在报名表格中填写您的个人信息(请务必提供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将您的作品以附件形式提交。其中手机或相机作品要求以jpg格式提交,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可作后期处理,但不能过分改变图片原面貌;视频作品要求以swf、mpg或avi格式提交,每个文件大小勿超过8m。
2)移动用户亦可通过彩信发送作品至106585772(免费,不含通信费),其中应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邮箱、联系电话、地址以及创意说明”等信息。106585772将会回复确认短信以表示参赛者成功提交了参赛作品。
3)作品可邮寄至: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州日报社新闻中心7楼品牌市场部 张小姐 (邮政编码 510121)。邮戳日期请勿超过12月16日。
提示:请勿重复提交作品,如果恶意多次提交,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7.奖项设置:
由大赛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审核评选,评选出以下奖项:
1)“我爱广州”全场大奖(1名):画面、色彩、角度、创意、构思俱佳者胜出。将获颁证书和价值10000元DV机一台。
2)“我爱广州”创意大奖(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5名):画面、色彩均优,构思独特,风格鲜明突出者胜出。金奖奖品:证书、价值5000元相机一台,巴黎华羽演出票2张。银奖奖品:证书、价值3000元相机一台,巴黎华羽演出票2张。铜奖奖品:证书、价值2000元相机一台,巴黎华羽演出票2张。
3)“我爱广州”手机拍摄大奖:(1名)作品为手机所拍摄,画面、色彩精美,构思独特。奖品为证书、价值3000元手机一台。
4)“我爱广州”优秀作品入围奖(50名):画面、色彩、角度、创意、构思等方面比较好,具有潜质者胜出。证书、1g内存卡及精美礼品一份
5)“我爱广州”参与奖(随机抽取55名):赠送南沙天后宫双人一日游旅游票。

8.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除了可以获得以上荣誉和奖励外,部分还将有机会获登于《广州日报》。

9.法律责任:
1) 参赛作品如被发现抄袭、造假、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对其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赔偿。
2) 参赛者须保证其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 参赛者须保证其提交作品的原创性、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使用素材、作品本身、创作作品使用的软件工具,并对由此引起的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4) 参赛者一旦提交作品,即视为允许主办方有权无偿行使该作品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主办方有权安排参赛作品刊登和展示,如刊登在《广州日报》上或大洋网上。但主办方有义务注明作者名字。
5) 如果因参赛者提交不符合主办方要求的格式、文件大小,或因压缩方法不当等而引起的作品图像质量下降或无法正常显示等情况,而影响其正常参赛,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 参赛作品无论在提交后、评选期间还是评选结束后,主办方一旦发现该作品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均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得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作者所获得的荣誉,并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奖品。
7) 参赛者因获奖产生的税费问题,须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