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的番禺
——千名摄影家眼中的番禺一日摄影大赛
附:拍摄路线图
番禺地处富裕的珠江三角洲,有着丰厚的经济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时代发展的需要,番禺区委、区政府与时俱进提出了充分依托原有基础,努力开创新优势,逐步实现城市化,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宏伟大计。经过近年来的努力,这一切正在变为动人的现实。
由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宣传部、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主办,番禺摄影家协会、番禺新闻摄影协会、番禺日报协办的《城市化进程中的番禺》——千名摄影家眼中的番禺一日摄影大赛,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看到和关注番禺的这些变化,了解番禺在城市化进程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及现阶段番禺人在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中的追求和状态,从而鼓励人们支持番禺正在进行的城市化建设。大赛广泛邀请全省的摄影爱好者及新闻摄影记者积极参加。
大赛主题:
真实地记录和艺术的再现番禺发展轨迹中辉煌的一段,讴歌番禺近年来经济建设取得的业绩,充分展示番禺人在“城市化进程中”勇于开拓的精神风貌和丰富的生活内涵。
作品内容:
一、反映番禺在城市化进程中所取得的成就
二、展示番禺人的精神风貌和生活层面
三、展现番禺的自然景观和城市风光
四、宏扬番禺深厚的历史文化以及民俗风情
参赛细则:
一、组织形式:本次摄影大赛活动为一日,即在一天(24小时)内完成所有拍摄。
二、赛事安排:
1、拍摄活动时间:2003年9月20日上午10时—21号上午10时。
2、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番禺市桥番禺广场举行本次大赛开镜仪式(在正式开镜仪式之前 安排一小时的广场文化活动)。
3、开镜仪式结束参赛选手即分赴番禺各地自由进行创作,组委会将给参赛选手的创作活动提 供指引,并给予一定的方便(参赛者在开镜仪式现场可领取大赛拍摄指引等资料,并按报
名线路参与番禺各镇区的专线摄影)。
4、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届时将组织集体前往番禺进行实地拍摄(广州集体乘车地点:烈士 陵园正门,开车时间:2003年9月20日早7时30分)。此外,为了方便在番禺创作,提倡自
驾车前往。
5、全体报到时间:2003年9月20日上午8:00—9:00时,地点:番禺广场。
6、对番禺区以外相对集中的参赛地区(如:深圳、珠海、中山、东莞等地区),大赛组委会 将酌情安排车辆往返于当地至番禺,上述地区的参赛者请与当地青摄协联系。
三、 作品要求及交稿规定:
1、所有参赛作品须在指定日内拍摄。
2、参赛作品规格为8R(长边为10寸),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反转片均可(反转片
需制作为8R照片);如使用数码相机,相机须500万像素以上(专业单反数码相机除外), 单幅原始电子文件须15兆以上,并且输出为8R照片。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交稿地点交原筒未冲件,由大赛组委会统
一收件冲印。使用数码相机者须将参赛电子文件现场录入(限30张)。
4、 组委会统一冲印后将照片(规格3R)和底片返还作者,在规定时间内(10月10日前)由作 者将其挑选的参赛作品(8R)送交组委会参赛。照片背后请写明题目、作者姓名、编号、
地址及联系电话。并可附简要说明。
5、交稿时如提交反转片须每筒收10元冲费。另,超出部份加收实际冲印费(按负片每筒28元,反转片每筒10元计)。
6、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及入选作品而不另付稿酬。
7、为保证放大展览及印制画册的质量,鼓励使用反转片。
8、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 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
1、从即日起至2003年9月18日中午12时止。
2、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但必须报名领取参赛证方可参赛。
3、集体乘车者报名前请参阅拍摄路线图,选择路线在报名时提交,以便安排车辆前往。
4、大赛向每位已报名参赛者提供2卷负片(规格135)并免费冲印。
二、 报名及交稿地点:
1、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林和中路160号天誉花园乐雅阁1206室,
电话:020-38840006、38840323,联系人:王小姐、何先生
2、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联络处,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鸿运摄影城C3-08铺,
电话:020-83765032, 联系人:李剑扬
3、番禺摄影家协会,地址:水边屋下街7号5楼,
电话:84822165,13068821399,联系人:谭若峰
4、活力缤纷冲印店(柯达旗舰店),地址:广州市江南西路紫山大街1号-3,
电话:020-84443717,联系人:陈静
5、摄影一族数码冲印店,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18号东海大厦大堂,
电话:020-83817838,联系人:陈美春
6、影友数码冲印店,地址:番禺市桥清河东路53~57号,
电话:020-84638693,联系人:孔小姐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5名: 奖金各300元
入选奖100名: 奖金各100元
大赛评委会:
由主办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
特别约定事项:
一、 主办方有权对获奖及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出版画册及在有关的宣传展示活动中使用而不另 付稿酬。
二、 主办方有权为获奖作者代扣缴其所获奖金中的个人所得税。
三、 主办方如选用落选作品用于宣传画册,主办方将赠予作者画册。
四、 凡投寄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约定。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宣传部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番禺摄影家协会
番禺新闻摄影协会
番禺日报
200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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